〰🤶🔨
第十二条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合并请求教唆人、帮助人以及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教唆人、帮助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监护人在未尽到监护职责的范围内与教唆人、帮助人共同承担责任,但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合并请求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在不当选派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培训义务等过错范围内,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但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
第二十一条未依法投保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投保义务人和交通事故责任人不是同一人,被侵权人合并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投保义务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与交通事故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但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离开本车后,因未采取制动措施等自身过错受到本车碰撞、碾压造成损害,机动车驾驶人请求承保本车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以及承保本车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的BET9—10年信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以依据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有关约定支持相应的赔偿请求。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具体侵权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作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在判决中明确,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就具体侵权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范围内,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二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经公安等机关调查,在民事案件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仍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被侵权人其余部分的损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适当补偿。
✓(撰稿:封华馥)岁月流转40载 国庆花坛里的时代发展印记
2024/09/30许影环🐴
精研业务 践行责任——记陕西体彩代销者宋路
2024/09/30唐琦盛⚶
OpenAI首席技术官米拉·穆拉蒂宣布将离职
2024/09/30昌振菡☚
俄乌冲突仍在持续,加沙停火遥遥无期,多重危机成联大辩论主要议题
2024/09/30欧姣雯❨
中国一二队包揽冠亚军
2024/09/30匡思永🚻
安徽宁国:艺术乡村开启“夜游经济”新模式
2024/09/29翟康芸👪
乌总统再赴美寻求解除武器限制,俄媒:泽连斯基试图向世界表明,美国还支持他
2024/09/29东健和🐐
创新话语体系讲好开学思政课
2024/09/29单宽婷u
英国储能发展又一里程碑!华能英国门迪储能项目二期开工
2024/09/28幸固珊x
江西鄱阳湖进入枯水期 明代“千眼桥”露真容
2024/09/28罗贝振📅